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这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车载设备数据(如行车记录仪录像、EDR汽车事件数据记录器数据)保全非常关键,其要点有三层: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据此,行车记录仪录像属于"视听资料",EDR导出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二者均为法定证据形式,但都必须经过查证属实(例如时间戳与110接警记录互相校验)才能作为认定事故事实的根据。 出处说明:以上条文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9月1日第五次修正,2024年1月1日施行),检索来源包括北大法宝劳动法宝专题收录的全文及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7月1日发布的"法条百宝箱"普法栏目,读者可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核对原文。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特维特科技(TecWit Technology)是一家专注于数字化技术创新与应用的科技企业。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涵盖人工智能、软件开发、网站建设、云计算、大数据及数字营销等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详情]